忻州市文化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领域专项扶贫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全市贫困县文化服务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实施范围为11个国定贫困县,涉及141个乡镇(街道)、3824个村(社区)。
一、公共文化扶贫工程
(一)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忻州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要求,引导扶持公益文化设施未达标的贫困县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对贫困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给予硬件设施和配套资金倾斜。
(二)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抓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其他地区按照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要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开展流动文化设施配送。完善贫困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设施。2017年,为5个国贫县配送流动文化车,为2个县配送流动舞台车。
(四)实现广播电视服务网络覆盖。开展农村用户的户户通建设。鼓励获得国家新闻广电总局直播卫星管理用户中心授权的专营店在我市的发展,受理用户申请以及接收设施专营、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按标准及时将贫困县11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化馆、2个美术馆和14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落实到位。
(六)保障农村常住人口基本文化权益。统筹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资金(标准:1万元/村、社区)和贫困县村级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标准:2万元/村),面向3824个国贫县村级文化活动室配送文化活动器材设备,分五年逐步实施完成。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留守贫困户、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针对性提供文化服务。
(七)加强数字文化资源供给。面向贫困县征集制作文化遗产、社会文化、戏剧戏曲、曲艺杂技、音乐舞蹈、历史地理、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特色文化资源。对11个基础贫困县的文化艺术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二、文化产业扶贫工程
(八)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产品走出去。组织贫困县特色文化产品在北京恭王府常设展示销售,推荐我市优秀文艺院团和恭王府进行演出合作。
(九)培养特色文化产业人才。推荐优秀文化企业骨干参加全省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县培养技能型、管理型文化产业人才。
三、艺术创作扶贫工程
(十)创作脱贫攻坚艺术作品,推进创作一批反映扶贫攻坚的优秀剧目。
(十一)扶持贫困地区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完成地方戏曲资源普查工作,利用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县国有剧团、优秀民营剧团。帮助完成宁武县晋剧团综合排练场所建设任务。
四、文化惠民扶贫工程
(十二)加大送戏下基层力度。制定出台《忻州市戏曲进校园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免费送戏下乡”,为国贫县落实免费“贫困地区送戏下乡镇”补助资金253.8万元,面向全市11个国贫县配送地方戏曲715场。
五、非遗传承和红色文化扶贫工程
(十三)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积极推荐贫困县非遗传承人参加非遗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对贫困县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倾斜的非遗传承人群增加名额。
(十四)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助力脱贫致富。指导贫困地区结合自身资源特色,创作排演适合景区需要、反映景区历史的红色题材文艺作品。
六、文化人才扶贫工程
(十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引导贫困县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派一个,聘一个,志愿服务一个”的模式,实现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有1-2名工作人员;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方式,为每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1名享受财政补贴的文化辅导员。采取集中培训、业务辅导等形式,提升农村文化管理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十七)实施贫困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计划选派154名文化人才到贫困县基层工作和提供服务。
(十八)加大文化志愿服务力度。将文艺工作者定期深入贫困地区工作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